港澳居民在深圳自主创业可享扶持政策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日的消息显示,深圳市政府新出台的《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纳入深圳自主创业人员范围,这也意味着这些港澳居民在深圳自主创业,将享受深圳市的相关扶持政策。

  据介绍,《若干措施》推出一揽子创新举措,推动深圳就业规模稳定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就业环境。与之前的相应措施相比,《若干措施》扩大了自主创业人员对象范围,将深圳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全部在校学生;取消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的户籍要求。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纳入本市自主创业人员范围。将初创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从户籍人员扩大至所有就业人员。将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从50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1万元。

  《若干措施》还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等制定了具体的贴补和社会保险缴纳补贴标准,对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的高校,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若干措施》还表示要积极实施各类培训,对获得紧缺工种目录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员,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均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参加培训劳动力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培训期间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等。

201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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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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